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吸引集聚高校毕业生留吉回吉来吉就业创业,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制定如下措施。
四、实施“筑巢吉林”安居行动
(十一)落实“求职一张床”供给。由地方政府统筹盘活现有闲置楼盘资源,建设“吉心驿站”,对异地求职高校毕业生,可提供最长不超过1年免费入住。
(十二)强化“就业一间房”扶持。对毕业年度在吉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由就业地按照博士、硕士、本科每人每月2500元、1500元、1000元标准发放租房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省财政对市县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适当补助。与本措施第二条“落实就业生活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十三)实施“成家一套房”保障。对毕业5年内在吉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吉购买首套商品房时,由就业地按照博士、硕士、本科8万元、5万元、3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省财政对市县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适当补助。
五、实施“活力吉林”援企行动
(十四)延续实施稳岗返还和阶段性降费政策。继续实施稳岗返还和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减轻经营主体成本负担,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其中,失业保险费率继续降低至1%,工伤保险费率降低至基准费率的50%。
(十五)落实企业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规定每招用1人,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500元。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上述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100%补贴,补贴期限为1年。
六、实施“展翅吉林”赋能行动
(十六)强化职业培训。依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对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职业技能培训和“马兰花”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实现全覆盖。
(十七)强化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鼓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民办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等模式,对企业新录用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七、实施“起航吉林”帮扶行动
(十八)强化精准对接。开展“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百日千万招聘行动”“金秋招聘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民营企业服务月”“464行业攻坚”“千校万岗”“百城千校万企”“巾帼奋斗在吉林”等专项招聘活动。高频组织线上招、线下招、巡回招、校园招,全年举办招聘活动3000场左右。依托“96885吉人在线”服务平台等,时时发布招聘信息,提供全天候“指尖服务”。
(十九)强化“一对一”服务。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建立实名制台账,全面提供“1311×N”服务,实现联系率、服务率100%。开展“雨露计划+”“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行动,聚焦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残疾人家庭高校毕业生,组织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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