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院长负责,分管学院本科教学工作。
2.负责本科生教学运行、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集体备课、教学档案管理、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立健全等工作,保障日常教学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行。
3.负责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培养目标;协助院长制订发展规划、专业建设规划、课程建设规划、教材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以及教学计划,并督促其实施完成。
4.负责本学院教学督导队伍建设及管理,对教学过程中各个环节运行情况进行监控、检查、评价,负责对任课教师的管理、考核及奖励工作,强化教学与学风的良性互动。
5.负责教材选用工作,落实教材选用工作要求,做好选用教材的审核把关,保证选用教材质量。负责参加教材教师的遴选和推荐工作。
6.负责组织命审题、试题库建设、考试安排等考试工作,负责对监考教师的考前培训、考后分析等工作。负责组织本科生毕业考核、毕业论文工作。
7.负责与各实习基地的沟通联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学生的教学实践、实习、实训活动。对课程设计、学生学业考核评价、床边教学、科室轮转、毕业考核等重点环节进行精细化管理,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8.负责本科生学生学籍异动(休学、复学、转学、转专业、降级、退学等)相关审核,负责入学资格复核、毕业资格审核、学籍注册等工作。
9.负责组织教育教学力量,加强专业、课程、教研室(中心)、教学团队、教学成果等建设,培育标杆教研室(中心)、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教学新秀等。落实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要求,加强教师队伍和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建设。
10.负责对各专业各班级课程表的排定、配备授课教师、教学工作量核定等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协调。
11.负责落实基层教学组织、教学管理干部的工作职责,理顺关系,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行效能。
完成学院党委书记及院长安排的其它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