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负责学院学生的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2.参与学院领导班子的讨论与决策,参与“三重一大”决策。协助党委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
3.负责组织制定学年学生工作计划,开展学生工作总结和考核。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例会,全面了解辅导员和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部署学生工作。全力做好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制定突发事件预案及防范措施。
4.负责学院纪律监察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请示工作。
5.负责落实学工部、研工部、招生与就业处等职能部门工作安排部署。
6.负责有关学生经费的使用管理、项目安排、审批工作。
7.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辅导员专业能力,积极组织辅导员参加相关培训和大赛活动及相关课题研究,协助党政领导做好班主任的选拔、培养、管理和考核。
8.负责学生党支部建设工作,完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违纪党员处理、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
9.负责对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指导、督促和考核工作。
10.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部署,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军训、职业生涯规划、班风、学风建设、第二课堂活动、就业创业指导和毕业生文明离校等相关工作。
11.负责学生综合测评评定、贫困生认定,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奖学金、评优奖惩等工作的规范化实施。
12.完成上级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